武汉大学:拟对 3 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学术   2024-07-31 18:54   上海  


近日,武汉大学研究生官网挂出一则《关于拟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三名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8月21日。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联系电话:027-68754166);逾期未提出的,武汉大学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三名拟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分别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刘同学,电子信息学院的黄同学和陈同学;最早为2017级,最晚为2022级。


记者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发现,该校规定: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日期到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在两周内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在该条例第七章中,“应予退学”的情形之中包括“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条例同时也明确,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限和程序按《武汉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各地高校清退“超期”或未注册研究生已屡见不鲜。武汉大学2020年公告拟清退25名研究生,2021年公告拟清退9名研究生,2023年1月公告拟清退10名研究生。最近两年的公告,不涉及超期不能毕业学生。

相关专家表示,定期清理研究生学籍,是对大学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的尊重,也是维护学历、学位的严肃性和含金量的必要举措。这样的退出机制也能给在校研究生“提个醒”,对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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