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彭泽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入闱体能测评共计30人(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
(一)时间
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12时。
(二)地点
警务体能训练中心(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塔桥路603号)
如遇恶劣天气需改期进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3000米(特警岗)/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三项都必须达标(其中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江西省公安特警队训练和考核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室外训练场进行简单热身。
(二)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三)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试。
(四)参加体能测评者请携带身份证及体能测评承诺书(详见附件3)参加测评,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五)参加体能测评者请着运动服饰,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鞋。
(六)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他人代为测评或代替他人测评;不得故意推、绊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他人测评;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人员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七)咨询电话:0792-5626750。
附件:
彭泽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