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可以请假吗?”
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新规明确指出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
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
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
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
对“痛经假”的关注和讨论
规定:女性月经期间
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痛经假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性职工的这一权益得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江苏、山东、四川、江西等在内全国近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这一权益。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郑莹莹 复审/余娟
审签/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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