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主而言
有一个“小物件”
可能经常被“忽略”
需要办理转移、变更、抵押登记时
它的存在感就会立刻拉满
这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
俗称“大绿本”
当它丢失或损毁时
如何申请补、换领呢?
倘若车辆处于抵押状态
又当如何办理呢?
今日学习此业务的
相关规定、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敬请关注分享~
相关规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携带资料
个人车辆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 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
单位车辆
◇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 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
注意事项
1.若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的,需要车主与抵押权人一同前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此业务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可异地办理。
3.此业务不支持在线申请,个人车辆需车主本人前往办理。
4.《机动车登记证书》损毁的可以申请换领,还需提供被损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办理地点
业务流程
◇ 查验车辆
◇ 业务受理
◇ 缴费制证
◇ 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