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密切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单位及时向牵头市领导报告。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归口汇总后报牵头市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2025年1月13日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黄松林
编审:钟光文 陶鹏 黄熠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