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对象
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本次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对象包括综合型服务商、专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
1.综合型服务商:在资源整合、系统集成、生态协同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
2.专业型服务商:在特定细分行业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和较为完善的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
3.场景型服务商: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特定环节或场景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要求
1.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生产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3.申报单位能准确理解并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4.申报单位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咨询诊断和项目实践能力,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融合创新能力较强。
5.对于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综合型服务商,专业型服务商或场景型服务商。申报综合型服务商或专业型服务商原则上最多可以填报2个细分行业方向。
(二)其他要求
1.综合型服务商:申报单位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不少于5个成功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案例,获评国家、省级示范试点案例的服务商做优先推荐。
2.专业型服务商或场景型服务商:申报单位应提供不少于3个“小快轻准”产品或解决方案,并相应提供实际服务案例,其中专业型服务商提供的案例业绩需对应申报行业,场景型服务商提供的案例业绩应具备跨行业复制能力。
三、责任及权利
1.数字化服务商承诺接受宜宾市数据局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2.数字化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3.实施“诊转一体”,数字化服务商应在与试点企业签订改造合同后、改造实施前开展公益性诊断服务,出具诊断报告。
4.综合型服务商承诺协助企业改造达成一定数量的数字化水平四级试点企业,打造“链式”转型模式、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5.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申报单位“先改造,后收费”,即满足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条件后进行收费。
6.数字化服务商名单将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做重点推荐。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的数字化服务商请按照服务类型,按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正两副)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8日18:00前送至宜宾市数据局,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PDF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电子邮箱:ybssjjwltxk@163.com;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221号宜宾市数据局)
(二)组织评审。宜宾市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评选入库。其中,专业型服务商、场景型服务商采取书面评审方式;综合型服务商采取“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结合形式进行综合评估,入围的综合型服务商应签订改造任务书,明确改造数量、改造进度等指标。
(三)结果公示。经评审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名单在宜宾市数据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四)动态管理。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市数据局将根据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质量、数字化项目实施成效等方面动态增减。
联 系 人:唐帷
联系电话:0831-2381786
附件:
宜宾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宜宾市数据局
编校|陈伦霞
审核|李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