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支持政策包括: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
“这次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只有35个城市扩大到了全部地级城市,将有力地推动新增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目标的实现,加快改善一大批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说。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与住区研究所所长卢华翔表示,据有关调查,城中村安全隐患多、居住环境差,群众改造意愿迫切,仅原来的35个大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就有170万套,本次扩围后,近300个地级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规模更大。
卢华翔同时指出,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支持,这次政策支持城市扩围后,将有效破解地方政府城中村改造中的资金筹措难题,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可以有商业银行贷款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能够充分发挥多渠道资金的组合优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在虞晓芬看来,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城中村居民可直接到商品住房市场选择心仪的住房,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直接带动去化压力大的地级城市存量房消化,加快解决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问题,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货币化安置对于那些居住条件较差、急需改善居住环境的家庭无疑是一个福音,可以更快地搬入更加舒适宜居的住房。各地应利用好这一政策红利,评估筛选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尽快启动实施。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也认为,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与当地商品房库存去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产生多重好处:一是增加了改造居民的安置住房选择面,给予居民更多选择自主权,更容易实现安置需求精准匹配;二是缩短安置中的过渡周期,让群众可以尽快住进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三是大大缩短了项目改造周期,有助于减少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
“这样,不仅城中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可以大大提升,改造项目的资金也可以有很大节约,能尽早完成资金循环闭环,实现更多的城中村改造,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硕。”陈杰说。
通知要求,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
“实施城中村改造,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虞晓芬说,这次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确保条件成熟的项目才启动实施,这能够有效避免项目和债务风险,切实维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陈杰认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举措,在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有预告,如今正式落地,成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新增量,将从需求和供给两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助力。
陈杰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安全生活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内在要求,更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体现。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从长远看,可以为在城市实现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协同增进打下牢固基础,是各城市提升城市吸引力和增进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基石;在当下,也可以直接起到稳定居民预期、激发消费潜力、填补投资缺口、平滑经济周期的多重功效。
来源:证券时报、中国建设报
编辑:我心向阳
审核:李艳
发布: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