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发布以来,市直相关部门、各城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及广大热心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按照“四个一律”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野广告综合治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形成了彻底根治“城市牛皮癣”的深度共识,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近期,我市部分区域野广告出现反弹,个别单位或个人,顶风张贴喷涂野广告,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损害了我市的文明形象。
为保持野广告治理高压态势,按照《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近期依法取证的36部野广告联系电话予以停机封号及上限处罚,公安部门将依法对涉嫌违法当事人实施源头打击。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一、以下电话机号码由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地址:辽北路3-4号 联系电话62526609。
13314321711.15330744718.13089451458.15981118400
16723020654.13384327807.16756438111.13644428507
13331607701.13514424506.13894814395.13196235860
13009169780.16508084785.16591059988.16791185110
15330743073.15567726027.17144321199.17166248800
68688110.62533345
二、以下电话主机由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地址:汉阳街6号化工园区二楼 联系电话:63295581
13936272748
三、以下电话主机由吉林市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地址:丰满区园艺路9号 联系电话:67360234
16756430707.16643263160.13364429165.15044670542
17144328822.17144321110.17144327878.16588834443
63131110.66664110.65678110.64672830.67777795.
初审:王海军 复审:曾光 终审:殷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