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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加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于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具体包括:
1、农村居民;
2、城镇非从业居民;
3、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
4、社区矫正对象;
5、在湖南省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6、在我县居住且办理了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7、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集中缴费期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2、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缴费的,只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金额。
3、在2025年缴费的,除出生3个月新生儿等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个人需按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部分缴费(不低于1100元)。并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湘税社保APP;
2.微信小程序;
3.手机银行。
(二)个账代缴
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代缴,应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先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家庭共济绑定人员信息,然后在“业务办理找个帐代缴城乡居民——代缴城乡医保。
(三)柜台缴费。各商业银行的柜台缴费。
(四)村(社区)干部等代为收缴费。参保人委托乡镇村(社区)干部等代为收缴费,代收缴人为参保人提供缴费电子凭证。
五、2025年起参保激励政策
1.零报销激励
自2025年起,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激励原则:每年奖励额度不低于1000元。
2.连续参保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年份=居民连续参保年份-4
激励原则:每年奖励额度不低于1000元
零报销激励+连续参保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六、2025年起,断保人员再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
1.固定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规定情形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90天)。
2.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一年,变动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
3.可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可通过补缴个人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时间,补缴个人缴费以补缴当年的个人缴费标准。
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年份—1)个月-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4.连续断缴4年以上,待遇等待期不得少于6个月。即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6个月
小提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
保靖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吴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