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拉萨市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任务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教辅队伍补充机制,城关区立足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关区籍编外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编外人员50名。
(扫码查看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对象
城关区户籍,2021-2024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无不良记录;
(三)热爱教师职业和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时能适应高原地区的气候和生活;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教师岗位、幼教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少数民族需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在职公职人员及超过毕业时间要求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东路18号,市政公司对面)。
3.报名资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审核:本人填写完成并有相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城关户籍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1份;党组织关系证明(党员同志);近1个月内的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大1或2寸照片2张。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2024年11月4日至11月9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实习经历)、专业契合度,根据实际岗位需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试题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综合素养、专业技能等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4.笔试要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四)面试
结合岗位需求及整体成绩划定分数线,笔试超过划定分数线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两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城关发布”“拉萨教育”公众号和城关区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面试地点:城关区教育局。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察,重点评估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行为、自我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审查与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岗位需求确立通过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人员。考试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利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其进行准入查询,经政审合格,且准入查询通过的,组织体检。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因岗位特殊性,本次体检内容包括传染5项、血常规、胸片等。体检不合格、准入查询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2024年11月15日,政审与体检合格人员将在“城关发布”“拉萨教育”公众号和城关区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之前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六、薪资待遇
1.试用期间待遇为月薪的8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月薪拟定为6000元/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发放);
3.聘用期间,用人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承担部分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岗位管理
(一)实行聘任制度,聘期1年(不含试用期),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及个人意愿进行续聘。
(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薪酬待遇: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八、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相关具体事宜,由城关区教育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1-6357995 18689087510 17711992215
附表: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政审表
来源:城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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