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鄄城县史庄等
23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矿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鄄城县史庄等23宗地热采矿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三、拟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菏泽市鄄城县史庄等23宗地热采矿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企业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及开采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做好修复治理相关工作。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交易时间及方式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公告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
挂牌时间: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09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获取文件途径,申请方式、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可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zsjyzx.cn/)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相关文件。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服务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系统使用)。
竞买人须在2025年2月25日16时3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16时30分。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风险,挂牌出让文件及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发利用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业权出让合同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四)东明县涉及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地热采矿权,竞得人需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或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违约责任及失信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禁止其参加菏泽市各级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
十一、其他内容
联系方式: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0-5318023;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30-5319072;数字证书办理,15315301315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同时发布。其他事宜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企业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及开采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做好修复治理相关工作。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挂牌交易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
(二)挂牌时间:2025年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09时00分,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zsjyzx.cn/)菏泽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6时30分
(四)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二)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网上出让公告、竞买须知、采矿权基本情况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竞买人取得有效数字证书后,方能在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详情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zsjyzx.cn/)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相关文件。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服务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系统使用)。
(四)竞买人应在2025年2月25日16时30分前登录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其他相关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的矿区,如有异议,咨询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竞买视为无异议。
(五)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系统会随机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六)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在交易系统中查询保证金缴纳明细后,点击生成《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网上挂牌(限时竞价)
(一)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撤回。
(三)网上挂牌截止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限时竞价。
(四)网上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进入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询问环节。竞买人在5分钟内确定是否参加限时竞价,选择否的,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五)网上挂牌截止时,经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2.挂牌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六)网上限时竞价。以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至少增加一个加价幅度进行,交易系统以3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若无新的报价,交易结束,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1.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无竞买人参与网上限时竞价时,则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确认通知书》。
八、资格审查
(一)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1.电子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竞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通知书》(原件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
5.竞得人承诺书(原件)。内容包括:竞得人在挂牌起始日前,(1)未被行政处罚;(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3)在“信用中国”无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记录;(4)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6. 按出让相关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
1.竞得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成交结果公示
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采矿权合同签订及出让收益缴纳
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成交价余款自《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缴清。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地热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60℃收益率为3.6%,60℃≤T<90℃收益率为4.2%)。
十一、办理采矿许可登记
竞得人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总价款后,须持《成交确认书》(原件)、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相关要求的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向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
十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三、挂牌中止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1.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对采矿权有重大影响的;
3.交易系统软件、硬件故障,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银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故障、网络入侵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重大故障,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出让人将及时在交易系统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三)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四、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弄虚作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五)未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六)未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违反本《竞买须知》第十一项要求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的。
(七)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五、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禁止其参加菏泽市各级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
(二)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入选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入选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入选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取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
十六、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七、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性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益。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对此,出让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二)竞买人参与竞买活动前应仔细考察与踏勘,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因竞得人自身原因:(1)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矿业权出让收益,(2)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违反本《竞买须知》第十一项要求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3)未提交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相关条件的有效资料,存在上述情况之一均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5年内不得参与菏泽市内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登记部门不予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该采矿权重新出让。
(四)东明县涉及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地热采矿权,竞得人需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八、其他说明
(一)非因出让前期工作原因导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影响矿山正常建设的,出让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二)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三)竞得人不得在出让矿区范围内及周边新建与采矿活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四)竞得人采矿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不得造成地表塌陷、地裂缝、基本农田破坏等。若出现该事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采矿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须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保护措施,防止采矿对地下水和河道、水库等造成污染。若出现该事项,竞得人负责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达到相关要求。
十九、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自身原因,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活动不中止。
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三)系统推荐运行环境。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务必使用IE11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IE兼容模式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出让人、竞买人有权通过交易系统保存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证明。
二十一、本次出让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十二、其他内容
联系方式: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0-5318023;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30-5319072;数字证书办理,15315301315 。
二十三、本《竞买须知》由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