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镇康县不文明行为曝光的公告

文摘   2024-10-23 21:0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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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镇康县不文明行为曝光的公告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为确保我县“五城共建”(建设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进一步深化加强城市管理,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氛围,提升文明城市品味。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1.大声喧哗,争吵谩骂,酗酒滋事;

2.踩踏、躺卧公共座椅,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追逐、攀爬、霸占座位或者强迫他人让座,妨碍他人乘坐;

3.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

4.遇有突发事件时,不服从现场指挥,不配合应急处置措施;

5.乱扔烟头、果皮、口香糖、饮料瓶等废弃物,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6.随地吐痰、便溺;

7.商户、摊贩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脏乱差、乱晒乱挂、占道经营等;

8.乱涂乱画、乱刻乱喷、乱搭乱建;

9.随意张贴、悬挂宣传品 ;

10.遛狗不牵绳;

11.驾车逆行、追逐竞驶、随意变道、掉头,不礼让行人;

12.驾车时接打电话、车内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

13.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

14.在行车道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

15.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堵塞盲道、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等禁止停车区域和残障车位;

16.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拒载、乱收费、中途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17.刻画、污损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文物古迹、革命旧址、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18.装饰装修时违反有关作业、作息时间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规定;

19.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时间及渠道

从2024年10月25日开始,在“边美镇康”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不定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曝光资料来源

1.由县融媒体中心通过暗访和现场拍照等方式采集。

2.由相关部门提供的工作信息采集。

3.由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举报经核实查证的方式采集。

四、其他事项

1.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带头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2.广大市民朋友、个体经营户、企业、单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增强文明意识,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为创建文明、卫生乡镇作出积极贡献。

3.请广大市民相互监督,请将身边不文明行为视频或图片发县融媒体中心,我们将适时在媒体平台进行曝光。

投稿邮箱:zkxwxb@126.com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条例,增强文明意识,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积极参与积极举报,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示范者、引领者,为文明镇康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镇康县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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