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到黄冈投案自首
民生
2024-12-21 09:17
湖北
“警察同志,我们来自首!我吸食了电子烟。”12月18日,两名青年男子华某、龚某主动到蕲春县公安局刘河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吸食了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办案民警在办案区对其进行了依托咪酯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嫌疑人华某、龚某如实交代了初次吸食依托咪酯的违法事实。二人称,平时都爱好吸烟,那天一起参加了晚上的朋友聚会,吸食了朋友递的电子烟,感觉不太对劲。次日龚某查阅警方的禁毒资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毒品的危害性暗暗后怕,心生悔意。为避免自己吸毒成瘾,和华某相约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念及二人存在自首情节,警方给予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