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执行!电动自行车新规

民生   2024-11-03 20:10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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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

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880山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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