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述史】三次起稿,三次命名,这份文件为何如此重要?

文摘   2024-11-18 21:55   广西  
编者按:
百年党的统一战线史,留下了无数携手同心的经典故事。如果文物会说话,那一张张老照片、一个个老物件、一座座旧址故居……历经岁月洗礼,依然在讲述着中国共产党广交朋友、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故事,浓缩了厚重而灿烂的统战历史文化。“统战新语”推出“以物述史”栏目,让文物开口说话,讲述中国共产党团结引领统一战线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共同奋斗的故事,从历史中汲取新时代不懈奋进的力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封面。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里,收藏着一份珍贵的历史文件。虽然纸张已经泛黄,边缘也有磨损,但每个字仍清晰可见,这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初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三次起稿,三次命名,《共同纲领》的起草过程颇具故事性。
1948年4月,伴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提出“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揭开了筹建新中国的序幕。
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民主联合政府,是一个代表中国各阶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起草和通过一部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民族、各人民团体一致接受和遵守的共同纲领,是筹建新中国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1948年10月,周恩来亲自与到达西柏坡的民主人士符定一、胡愈之、吴晗、周建人等人协商,拟定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经毛泽东审改后以中共中央名义发给中共中央东北局,征求抵达哈尔滨的沈钧儒等民主人士的意见。其中第四条提到,“关于共同纲领,提议由新政协筹备会起草。目前可交换有关纲领的各方意见。中共中央已在准备一个草案。”这里提到的“中共中央已在准备一个草案”就是共同纲领的第一次起稿。
10月27日,在李维汉主持下,共同纲领形成第一稿,命名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该文稿除简短的序言外,分为10部分,共46条,其中很多内容反映了长期以来形成的新民主主义的建国思想,大都为后来各个稿本所采纳。
11月,经过各方面的修改,《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改为三大部分,即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战时具体纲领。修改后更侧重于战时任务的规定。
解放战争形势发展迅速。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攻克南京,国民党政权垮台,侧重战时任务的《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共同纲领需重新起草。

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在中南海合影。


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成立。会议最终决定,“委托中共方面负责草拟最初稿”。该任务交由第三小组负责,周恩来兼任组长,许德珩任副组长,组员包括章伯钧、章乃器等22人,开始第二次起稿。
7月上旬,第三小组各分组均提出了讨论的书面条文。在参加新政协筹备会的23个单位中,有8个民主党派和团体提交了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为起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一稿的结构分序言和总纲、政权机构、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条。

1949年6月18日,第三小组商讨《新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草事宜。


此时的共同纲领经历了第二次命名,先拟为《新民主主义纲领》,后来改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在这一版草案初稿中,有一个表述上的重大变化: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8月22日草案初稿送给毛泽东审阅。
进入9月后,共同纲领的制定工作随着新政协开幕的临近也进入最后的阶段。由于人民政协名称的最后确定,共同纲领经历第三次命名,全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共同纲领再一次重新起稿。之所以说这是第三次起稿,是因为纲领的名称、结构、内容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在这一次起稿中,毛泽东直接参加了修改工作。
正如周恩来所说:“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自初稿提出至1949年9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该稿除各党派在本组织内讨论外,由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约五六百人)分组讨论2次、政协筹备会起草组讨论3次、筹备会常委会讨论2次等共计7次,代表们字斟句酌,认真推敲,真正做到集思广益。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有的被采纳或基本被采纳,有的为进一步修改提供了参考,有的当场进行了热烈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各阶层的代表们,从不同角度看问题,不免有争论。但经过解释、讨论,反复协商,大家都能取得统一。
对此,九三学社代表许德珩说:共同纲领草案是经过了筹备会多次的周详讨论的,在大会开幕以前来到北平的六百多位代表也曾经分组多次的研讨,六百多位同仁之中,可以说是很少很少没有发言的,也更很少发言不被重视的;凡是在目前紧要的,能够办得到的建议,都是被采纳的。这种民主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是值得我们佩慰的。”

1949年9月17日,周恩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22日,周恩来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经过讨论,29日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


共同纲领的三次起草过程,均广泛吸收了民主人士的政治纲领或主张。胡乔木后来回忆道:“召开政协和拟定纲领的过程,突出体现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党派协商精神。毛泽东、周恩来等共产党领导人大智大勇,虚怀大度,既能提出完整正确的建国方案,又能虚心听取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平等协商国家大事。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亦能本着共同负责的精神,竭智尽虑,为国献策,大胆发表意见,敢于进行争论。这种精神,为我国政治生活留下了一种宝贵的传统。”
(文中历史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统战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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