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4〕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54号),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开斋节:3月31日(周一)、4月1日(周二)放假,共2天。
四、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六、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6月6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