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团场养老事业发展,进一步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切实提升团场助餐服务水平,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团场工作实际,采取“餐饮企业+助餐”模式,现公开招募二二一团老年助餐点服务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二二一团团部范围内具备餐饮服务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单位。
二、招募条件
1.在政务审批部门合法注册、证件齐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守法诚信,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等行业部门的指导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领域问题。
3.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配合团场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服务,营造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设标准
1.具有规模制餐能力,地处小区周边且一楼最佳,集中就餐区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容纳10名以上老人同时就餐。
2.符合房屋、消防、燃气、用电安全标准规范。总体布局使用合理,配备冷藏、消毒、加热等必要的设备设施,且设备设施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及活动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结合实际设置老年就餐专区、专座,配备适合老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等设施设备,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用餐氛围。
4.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制定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食谱。
5.实行“六公示”,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6.工作人员应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守职尽责、注重效率的服务意识,保持热情周到、乐于相助的服务态度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
四、政策扶持
根据《关于印发<第十二师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师民发〔2024〕7号)文件,给予相关补贴。
1.改造补贴。对于投入运营满6个月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给予改造补贴。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面积为500㎡以下(不含500㎡),就餐席位不少于10张的,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面积为500㎡-1000㎡(不含1000㎡),就餐席位不少于30张的,补贴金额不超过8万元;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面积为1000㎡及以上,就餐席位不少于50张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实际费用未达到相应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2.助餐机构运营补贴。对正常运营且评估合格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按照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人次发放补贴。平均就餐人数在20-30人之间的补助3万元/年,平均就餐人数在30人以上的每增加1名补助1000元/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3.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特困、低保、低边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服务,按照每天5元的标准给予就餐补贴,就餐消费额度不足5元(含)时据实补贴。
五、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 日-1月20日。
2.报名地点:二二一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一楼102室)。
3.提交资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等。
4.审核评定:由团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评定小组。报名人员需对如何做好老年助餐点的运营及服务做现场发言,由评定小组根据参与人员综合情况给予现场评分。
5.评定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 日,机关一楼102室
6.联系人及电话: 李珊珊 0995-8625196
委托经营具体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最终以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为主。
二二一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