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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区直各事业单位需求,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及对象
(一)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128个,详见《西藏自治区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遴选)对象。
1.我区地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我区地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七级及以下职员)。
3.中央和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设在我区地市级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4.符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校毕业生稳就业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0号)有关规定和2024年公开招聘(遴选)岗位专业、报考条件等要求的工作人员。
工勤人员(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在公开招聘(遴选)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不含2024年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档次)。
5. 具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45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需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最终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的,方可报名。
9.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公开招聘(遴选)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30—11月29日18:00;考生注册登陆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选择“西藏自治区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报名技术服务电话为0891-6507727。
公开招聘(遴选)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是否为学校教职工编制”选项一栏选择为“是”,若不如实填报,造成相应后果由本人负责。
岗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
已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公开招聘(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公开招聘(遴选)程序,不再作为公开招聘(遴选)人选。
3.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4年12月4日-7日,在考试报名平台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下午15:00—17: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根据公开招聘(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仅需要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的岗位,各按20%计入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抽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遴选)资格。
八、体检
1.是否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遴选)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遴选)结果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作为一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希望广大报名人员从选择报考的那一刻起,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守约,杜绝在考试过程中“打招呼”“找关系”,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遴选)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西藏自治区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西藏自治区2024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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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91-6845892,0891-6845870
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22日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ཕྱོགས་ཡོངས་ནས་བསྒྱུར་བཅོས་སྔར་བས་ཟབ་ཏུ་བཏང་ནས་ཀྲུང་གོའི་ལུགས་ཀྱི་དེང་རབས་ཅན་ལ་སྐུལ་འདེད་གཏོང་དགོ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ཏང་གི་ཚོགས་ཆེན་ཉི་ཤུ་པའི་ཀྲུང་ཨུ་ཚང་ཚོམས་གྲོས་ཚོགས་ཐེངས་གསུམ་པའི་དགོངས་དོན་སློབ་སྦྱོང་དང་ལ་གལེན་གཏིང་ཟབ་བྱས་ཏེ་སྤྱི་ཚོགས་རིང་ལུགས་དེང་རབས་ཅན་གྱི་བོད་གསར་ཕྱོགས་ཡོངས་ནས་སྐྲུན་དགོས།
审核:巴珍
校对:罗布次仁
编辑:普巴拉姆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