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南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局近期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对2024年度山南市“旅游贡献奖”、“旅游营销活动奖”进行了评审,并报请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将2024年度山南市“旅游贡献奖”、“旅游营销活动奖”奖励对象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
一、旅游贡献奖
(一)团队贡献奖
拟对山南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夜伴蜂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南希尔顿欢朋酒店、西藏圣域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家团队给予“旅游年度贡献(团队)奖”奖励资金每家5000元。
(二)个人贡献奖
1.宣传营销类贡献奖:
王 子 豪(西藏羌塘往事自然科考有限公司)
徐 金 龙(西藏勘路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田 毅(西藏琼结胜砻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管理类贡献奖:
韩 伟(西藏美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尼玛次仁(扎西曲登社区主任、雅砻扎西雪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刘 东 波(拉萨平措康桑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服务类贡献奖:
普布吾珠(山南市金牌导游)
尼玛央宗(山南市博物馆讲解员)
白玛拉姆(山南泽当饭店客房服务员)
对以上9名个人给予“旅游贡献(个人)奖”奖励资金每人3000元。
二、旅游营销活动奖
1.对琼结县平措康桑文旅有限公司申报的“去琼结过林卡大会”奖励资金30万元;
2.对西藏羌塘往事自然科考有限公司申报的“一见如故—西藏山南古如拉措自然科考旅行活动”奖励资金24.03万元;
3.对加查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2024年加查县农文旅融合发展系列活动”奖励资金30万元;
4.对浪卡子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首届普莫雍措“蓝冰之约”活动奖励资金22.32万元;
5.对西藏刘琼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刘琼村村落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宣推系列活动”奖励资金9.328万元。
6.对贡嘎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东拉乡羊湖旅游文化暨非遗赛马活动”奖励资金14.4万元;
7.对贡嘎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贡嘎县第三届“魅力大师展风采·“贡”引旅游新未来”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奖励资金3.0352万元;
8.对西藏藏南旅游汽车公司申报的“探秘山南,领略藏文化”旅游营销推广活动奖励资金3.9628万元;
9.对隆子县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的“2024年隆子县旅农文化推介会-米林站”活动奖励资金5.94万元;
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融合发展与交流合作科反映,提交的信息要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893-7916071
山南市文化旅游产业专项组办公室(代)
2024年12月10日
编辑|魏斌斌
校对|赵晓丽
审编|梁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