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留意过身边的疏散通道吗?
疏散通道
被称为“生命通道”
畅通至关重要
可总有人违规停放占用
案例一
2022年12月1日,陕西西安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事发时,疏散通道因堆放杂物被堵塞,导致人员逃生不力,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身亡,3人受伤。
案例二
2021年12月19日,湖北武汉阳逻四小附近一居民楼顶楼起火,由于私家车堵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无法进入现场,耽误最佳救援时机,被困屋内的两姐妹不幸身亡。
案例三
2023年6月19日,广西北海海城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身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32581元。经调查认定,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该民房违规加建,擅自封闭楼顶平台,加装防盗网窗,导致楼顶和窗户部位的逃生通道封闭,人员逃生受阻,防火防烟分隔不到位。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违规设置防盗网窗
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不占用消防通道
为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一起畅通“生命通道”
平安你我他
●老旧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大!多部门联合印发,事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审核:程纪刚
▌编辑:孙瑞
▌来源:驻马店市平舆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