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过程中,通过对《办法》的细致解读,全体职工对政策的适用范围、垃圾处理的科学定义以及最新调整有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理解。其中,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划分、协议签订方的具体要求、合法票据的使用与管理流程,以及资金分配与支付的明确规范等内容,成为此次培训的重点。同时,新《办法》中关于优化减免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取消“一户多表”历史多缴纳费用的减免时限等新规定,也引起了职工们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新《办法》对于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下一步,中心生活垃圾处置监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规范、高效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市容高质量发展和市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贡献积极力量。
稿 源:市市容环境事务中心
编 辑:史春来
复 审:石 磊
审 签:孙新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