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政务   2025-01-23 18:03   辽宁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大型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药品经营企业要保障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捆绑销售、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各酒店、宾馆、餐饮及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强化头部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各相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切实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价格监督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及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




震撼来袭!《醉美太和》——太和区形象宣传片首发,赶快收藏,转起来



联系电话 0416 - 5168684   

投稿邮箱 thxc2@sina.com




太和区发布
中共锦州市太和区委宣传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