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

文摘   2024-11-02 16:14   陕西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



各相关地区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近日,国家医保局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见附件1)。主要三种违规情形举例如下。


(一)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如下表:



(二)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如下表:



(三)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如下表:



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保障参保人用药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及时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1.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2.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逐一填写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反馈表发送至邮箱sunjn@nhsa.gov.cn,电子表格请参照“复方阿胶浆+本机构简称”的格式命名。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请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请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感谢各相关单位对医保工作的支持配合。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举报邮箱:jubao@dongeejiao.com

附件: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和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反馈表查看链接


来源 | 国家医保局官网

编辑 | 绝小海 责编 | 阮固 审核 | 刘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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