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上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穿马路
一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最后
交警判定该女子承担事故全责
此事对外发布后
引发社会关注
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的日渐庞大
“碰一碰”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有事故就会涉及责任与赔偿
那么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到底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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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被撞
判全责!
近日
在上海浦东新区三鲁公路林德路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执法获得了全屏赞扬
甚至冲上了微博热搜榜
据浦东交警11月8日消息
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穿马路
行驶轿车躲闪不及
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视频截图 来源:浦东发布
事故发生后
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
“电瓶车是你骑的?”
“对”
“你是哪边过来的?前面什么灯啊”
“前面是红灯”
“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是你”
被交警告知全责时
女子反问交警:
“我全责啊?
车主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交警回怼:
“我给你看的视频,
这样窜出来个人,
你反应得过来吗?”
有网友表示:
支持全国推广!
也有网友表示
自己曾经历过类似的事
记者检索发现,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海南海口、五指山也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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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车主闯红灯受伤
机动车主无责任
2024年7月3日19时54分,在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与儒传村交叉路口,龙某清驾驶海口0080*号二轮电动自行车从该路口东侧由北向南行进,此时信号灯为禁止通行的红灯,但其无视继续行驶。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此时,黄某岗驾驶琼A2NW**号轻型厢式货车沿新大洲大道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与闯红灯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龙某清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事故。
经民警现场勘查、深入调查取证等工作证实,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龙某清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与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法闯红灯继续通行所导致。因此,认定当事人龙某清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黄某岗无责任。
无视闯红灯酿事故
电动自行车车主全责
2024年04月26日12时40分,吴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G224海榆中线213km+600m路段处行驶时,与韦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琼DD***21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行车记录仪截屏画面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遇红灯时,未在车行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的,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韦某某呈贤无责任。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怎么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赵亚娜律师表示,具体到上海浦东这起事故中,交警判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承担全责并无不妥。
非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
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能忘
安全提示
01
不闯红灯
驾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2
按规定行驶
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逆向行驶,给顺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03
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4
安全骑行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从而引发事故。
05
警惕安全风险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路口等候时,通常至少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此外,一定要牢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小编提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