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
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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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我县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拟组织招聘工作组于近期到桂林、南宁、玉林等地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多场次公开招聘教师117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师职数117名,其中高中74名、初中40名、特殊教育学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1—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2025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签约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与我县签订有就业协议意向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分三场次进行(具体看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前一场次剩余空缺职位后一批次继续招聘。每场次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已入围拟聘人选的不能参加后面批次招聘活动。考生网上报名后,到报考岗位场次现场报名点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到现场报名的原网上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及办法: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参加所报考岗位场次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前将《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邮箱lcjszp888@163.com,并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主题及邮件附件报名登记表 Word 文档均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如高中语文教师+李四)。
每名报考者只能发送《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次。同一报考者多次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以最早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为准,其他时间发送的《报名登记表》无效。请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再发送邮件,一旦发送不可更改。
2.现场报名时间安排:符合条件考生应根据个人网上报考的岗位按下列场次招聘时间自愿自行依时到相应招聘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第一场次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岗位(见附件1表一)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11:3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桂林雁山校区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第二场次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见附件1表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1:3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全广西师范类毕业生专场)
第三场次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前二次未招满岗位)
报名时间:初定12月中旬,如前二场次岗位招满则取消。
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双面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暂不用提供,但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个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人员在24小时内将审核情况通过邮箱原路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双面打印好《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格条件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程序。到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比例3:1的,不予开考或者调减岗位招聘职数,个别紧缺(数学、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后予以开考。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范围:笔试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使用我县相应学段秋季期教材,在备课前由同学科岗位1号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使用教材说明:教材统一使用我县现行学段秋季期教材,高中岗位为高一年级①或上册,初中岗位为七年级秋季期或上册,初中物理为八年级上册,初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各学科教材版本(出版社)详具体见附件4。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人选。
2.确定为拟聘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招聘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待遇
使用周转事业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7216171(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和信访股)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333705(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