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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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岗位相关资格证书,
6.承诺书(附件2);
7.报考人员为坪山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3)。8.非应届毕业生5年内继续教育学时达标证明。9.工作经历材料;
10.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并压缩成一个文件于2024年12月2日前,发送至邮箱。
(二)线上资格初审
提交报名信息后,将由园所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等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前往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审查材料真实有效。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初审通过,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同一日期、同一地点进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至指定医院进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用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工作地点为金香或者立高,按照园所要求分配。
基本条件
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金香幼儿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