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2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Part.02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4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Part.03
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于编外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资待遇;到乡村幼儿园工作的,由所服务的乡村幼儿园另外发放乡村教师补贴。
Part.04
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海州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37、13912159908。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所应聘幼儿园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地点详见《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应当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二)报名收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所应聘幼儿园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海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2-4项现场审核后原件即退还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核合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成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18-2023年已招聘为海州区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且在 合同期内的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Part.05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考试内容
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6分钟)。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2.面试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3.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Part.06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Part.07
公示
海州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Part.08
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编外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Part.09
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Part.10
监督和举报
海州区教育局纪检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08685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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