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廉洁提醒

文摘   2024-07-30 17:1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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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



当前,正值2024年高考升学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公交集团廉政监督室温馨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守“七个严禁”,积极营造移风易俗、崇俭尚廉的正气新风。




重要提醒

一、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网络转账、有价证券等。

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邀请或通知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子女的“升学宴”。

三、严禁以个人或他人名义采取提前或延后、在隐蔽场所操办、分批次或“化整为零”等方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四、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款物操办“谢师宴”“升学宴”、报销子女学习、旅游等活动费用。

五、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车辆接送子女入学、旅游或供“谢师宴”“升学宴”使用。

六、严禁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七、严禁不按规定报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事项。

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监督

来信地址:上饶市高铁新区富饶路77号公交集团公司

来访地址:上饶市公交集团公司1号楼五楼廉政监督室

举报电话:0793-8062805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本条是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有些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正常工作,甚至有的还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为严格制止这类行为,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作出本条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时当地情况条件、群众反映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
“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主要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供稿:程海棠
编辑:陈韵
审核:朱国强
(纪法链接文字内容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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