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女职工及时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自2024年6月1日起,
在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且符合条件的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可以“免申即享”。
(三)未通过其他途径(现场或线上)申请过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完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生育津贴将于分娩次月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方式二:登录闽政通APP“医保服务”通过“个人信息修改”,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和手机号后保存。
受理进度:参保人可于分娩次月登陆闽政通或者漳州通APP“医保服务”,通过“生育津贴查询”模块查看津贴受理进度。
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但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分娩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可通过闽政通、漳州通APP或本公众号跳转“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在“生育津贴申报”模块申领生育津贴;参保人也可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领生育津贴。
我市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自2024年6月1日开始开展,5月份住院分娩的参保女职工根据前述方式完善个人信息后,医保经办窗口将在6月份进行批量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生育津贴发放,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