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临近,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要理性消费,保持警惕,防范各类网络交易风险,不迷信“流量”,不轻信“流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和商家,从而更好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避免在非官方或不熟悉网站购物,以免遭遇假冒伪劣商品或遭遇消费纠纷时难以维权。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包括订单信息、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维权依据。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佳等情况,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
若遇到相关消费纠纷无法达成和解,可通过“12315”APP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商家或平台所在地的12315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登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冯雪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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