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玉蝉街道陂头村回迁安置公告

文摘   2024-12-31 20:32   陕西  

陂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兹定于2025年1月3日,开始对陂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选房工作。
一、选房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交房顺序卡号

1月3日

001-039

040-099

1月4日

100-139

140-199

1月5日

200-239

240-299

1月6日

300-339

340-399

1月7日

400-439

440-499

1月8日

500-539

540-599

1月9日

600-639

640-699

1月10日

700-739

740-799

1月11日

799-830


选房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选房地点
长虹酒店(鄠邑区娄敬路139号)
三、现场规则
1、先交房先选房的原则,即以《陂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安置卡》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2、选房人在安置区安置范围内按房屋安置卡上的应选户型、套数,一次完成选房工作。

3、选房人应遵循高低搭配原则;选房人安置房屋总套数为1套的,在选房现场所公示的房源展板上高区或低区任意选择一套房源;选房人安置房屋总套数为2套的,在高区选择一套房源,低区选择一套房源;选房人安置房屋总套数为3套的,高区选择一套,低区选择两套房源或在高区选择两套,低区选择一套房源;选房人安置房屋总套数为4套的,在高区选择两套房源,低区选择两套房源。(1#--20#楼1-6层为低区,7-11层为高区)

4、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5、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未按顺序号选房,由下一顺序号递进选房。之前叫号上午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当天下午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上午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若在回迁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6、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领取安置房钥匙,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四、选房携带的资料

1、选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陂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安置卡》,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2、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被委托人应携带陂头村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两张、《陂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安置卡》,到选房现场选房。

西安市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1日



END


来源: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
编辑:冯丹   审核:童媛媛
刊址: 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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