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凡元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黄凡元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琪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柯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余育勤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花宜抚、李威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何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亚芳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姜苇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千传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亲林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邵秋平同志任市政府驻广东办事处副主任;
郑纲同志任赣东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李婷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越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冯哲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向前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鹏飞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会明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傅武彪同志的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傅家科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平星同志的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娜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岖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伯平的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花宜抚同志、李威同志的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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