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1-01 17:50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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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

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洛隆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餐饮环节制止浪费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树立节约理念,营造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新风尚。为进一步推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警示告诫违法商家,现将2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洛隆县年楚康桑藏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案

2024年10月31日,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加日扎新时代综合购物广场年楚康桑藏餐馆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洛隆县隆达藏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案 

2024年10月31日,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洛隆县腊久上路隆达藏餐馆进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编辑:马琴芳

审核:扎西卓玛

终审:   角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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