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申报缴纳工作
已于2025年1月3日启动
现将缴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期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下同)社会保险费征期为自然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缴费时间以对外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逾期缴纳影响权益。
二、缴费基数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5013元。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没有变化,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5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如缴费人在不同的行政区办理人社、医保登记业务的,无法通过银行柜面缴费。
(一)线上缴费
已在社保、医保分中心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电子税务局APP
支持本月缴费及本年度预缴、本年度补缴、特殊缴费;可调整缴费基数。
下载电子税务局APP:可扫码下载或
在应用商店搜索“电子税务局”
办理业务时定位需选择天津
打开路径
① 进入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进入社保费”→“灵活正缴当月以后”。
② 进入“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当年当月及以后)”→选择办理对象为“本人”或“他人”,输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后点击下一步。
③ 页面跳转到【参保信息选择】页面,系统展示缴费人的参保信息,分别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法一次全部勾选完成缴费,需分两次缴款),点击“缴费基数”可以设置指定生效年月的缴费基数额度。点击“下一步”。
④ 页面跳转到【缴费信息提交】页面,页面自动带出对应的待缴费数据。可按月选择待缴费数据,点击【提交】按钮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选择自己需要使用的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根据支付操作提示完成支付。
2、微信
支持本月缴费及本年度预缴,不可调整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需分别申报缴纳。
打开路径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定位为天津市)-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或者选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
特别提示
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分别申报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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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左右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3、支付宝
支持本月缴费及本年度预缴,不可调整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需分别申报缴纳。
打开路径
① 支付宝搜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天津市”小程序
② 扫描下方二维码
支付宝“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天津市”
小程序
③ 依次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左右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左右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二)线下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社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一厅联办”税务窗口、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或在前台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的方式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