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扎乡开展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公开逮捕警示教育大会

政务   2024-10-02 18:27   云南  



枪爆无小事

民安重泰山

长期以来,俄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缉枪治爆工作,多举措防范和遏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10月1日,元阳县公安局、俄扎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公开逮捕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深辖区人民群众对枪爆违法犯罪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同时加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本次警示教育大会由俄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吴泰松主持活动并讲话,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会两委人员、村组长、护林员及村民代表共300余人参加。

10月1日15时许,民警当场宣布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决定,并现场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随后,民警对参会群众进行了法律宣讲,全面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宣讲活动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法律后果等角度出发,引导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同时,现场公布举报方式,鼓励群众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创建美丽、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

社会安全:枪支和弹药是极具杀伤力的特殊危险物品,私藏的枪支一旦流入社会,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作犯罪工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安全:非法持有枪支的个人可能在情绪波动或思维紊乱时,使用枪支作为行凶报复的工具,直接威胁到个人及其周围人的生命安全。

经济损失: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不仅对个人构成法律风险,也对社会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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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有严格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都是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逾越法律红线。

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鉴,同时,劝告仍私藏有枪支弹药的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请立刻主动上交至当地公安机关,争取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审核:刘天义

责编:徐业广

编辑:徐业广、李媛媛

供稿:俄扎派出所

元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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