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支持省级转型综改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入手将省级转型综改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为全省高效培育新质生产力、高位塑造新发展优势的先行区。
高站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了科学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化数字转型升级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4条措施,一、支持示范区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命科学、通用航空等重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瞄准未来能源、未来材料等重点,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二、支持示范区构建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的产业生态体系,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定位明确的消费品特色园区,推动消费品工业集聚集群发展;三、大力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探索创新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智能制造模式;四、推动示范区先行先试建设绿电消费示范园区,努力实现绿电全生命周期可信溯源,鼓励建设灯塔工厂,探索建设零碳产业园,推动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碳标识认证。
高标准提升科技创新能级方面提出了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建强企业创新主体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4条措施,一、支持示范区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级,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二、支持企业高价值专利创造,对符合省级专利转化计划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资助;三、支持示范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高端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建立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推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与示范区创新平台同步建设;四、支持示范区创新主体申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成功获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省级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1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以盈亏平衡点为基准,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补贴。
高效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整合优化、创新运营体制机制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3条措施,一、支持示范区创新容错机制,探索制定免责清单;鼓励示范区按照先空间、后管理、再功能的步骤,有序分类整合区位相邻、产业相近、规模较小的产业园区或其中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块,在机构人员设置、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二、持续推进“三化三制”改革,创新“小管委会+大平台公司”的运行模式,鼓励示范区引入专业运营公司、职业经理人、专业化管理团队运营;三、科学合理赋予示范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需要的规划、土地等管理权限应放尽放。
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提质方面提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补链强链固链、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和推动外向型经济质稳量升3条措施:一、支持示范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办法;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细分细化,鼓励示范区实行主导产业链“链长制”全覆盖;二、支持示范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示范区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支持示范区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运营;三、支持示范区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快发展“示范区+现代物流+通关贸易便利化”模式。
全方位夯实资源要素配置方面提出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和加强人才队伍保障3条措施:一、推动示范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推进“标准地”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扩展;二、鼓励产业用地灵活供应,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鼓励对产业用地以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出让;设立制造业振兴升级专项基金,引导资金投向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支持组建示范区产业基金,用于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及优质企业发展;三、支持示范区扩大用人自主权限,积极探索实行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示范区优秀人才储备机制。
保障措施方面,我省将建立以亩均效益、集聚集约、增量增速、减污降碳为重点的综合评价体系,对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一区一策”精准指导,给予资源倾斜,重点改革任务优先选择示范区进行试点。各市要制定示范区年度任务清单,推动优质资源、关键要素向示范区集聚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