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4月4日4时12分许,广东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路19号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事故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烧损部分建筑结构、一批医疗设备及物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1.1316万元。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日常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大量存在,违法违规实施二次装修工程,消防设施未有效发挥作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力,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4名死者均为康怡护理院内的老人。根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4份鉴定书,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份《检验报告》,303房间7号床、8号床、9号床的3名老人符合烧死,302房间4号床老人符合吸入有毒气体及烟尘窒息死亡。三层303房间平面图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303房间9号床上由打火机明火引燃床上可燃物品,与9号床老人有关,但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有这三方面: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三层303房间烧毁现场
一、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擅自将设计为避难间的303房间改建为疗养房。在房间内安装了氧气管道,其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以及氧气管道的布局等均不符合避难间的标准,303房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避难功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引燃的床垫、床上用品产生大量浓烟,并且303房间集中医用供氧装置末端被烧损,造成氧气泄露,形成富氧效应,加快火灾燃烧速度,浓烟从303房间溢出,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处于手动状态,消防控制中心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警情,无人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切换到自动状态,导致起火楼层无声光报警,关联的消防设施未启动灭火和排烟,贻误救人和灭火的最佳时机。
三、三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控制柜的启动方式为手动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第一时间正常启用对初期火灾进行有效灭火。
- 本次事故中,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在发现火情后均未第一时间报警,也未有效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 3名护理员于2024年3月9日后入职,未参与消防安全演练培训;
- 病区设置不合理,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患者被集中安置在3层,大部分患者无自主逃生能力;
- 危重病患者移动难度大,楼内通道被占用堵塞、转移条件差,救援转移困难。
4月4日4时0分59秒,护理员何玉竹进入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三层303房间,帮9号床老人换纸尿裤;4时13分42秒,303房间门口对出走廊有光线变化;4时16分04秒,303房间门口有黑色浓烟,并伴有火光;4时17分11秒,303房间门口及走廊充满黑色浓烟,并伴有火光。起火后,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未及时发现火情,消防系统没有启动,事发现场喷淋没有水。2024年4月4日4时18分许,护理员何玉竹发现着火,随后告诉护理员罗美英,罗美英叫醒值班医生(实习医生)梁林。4时19分许,梁林和何玉竹往303房间查看(此时,罗美英按响警铃),发现浓烟太大后往回跑,梁林、何玉竹和罗美英跑向值班室方向,罗美英按了走廊处的呼叫器。4时20分许,梁林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到护士休息室叫醒护士刘贞。4时35分许,值班医生梁林与护士刘贞、护理员何玉竹、罗美英、唐永娇在护士站疏散病人至一楼空旷地方。护理院内其他人员得知火灾发生后,参与自救互救,并往一楼空旷地方逃生。本起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1.1316万元。根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4份鉴定书,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份《检验报告》,303房间7号床、8号床、9号床的3名老人符合烧死,302房间4号床老人符合吸入有毒气体及烟尘窒息死亡。疗养院、护理院、养老院等地老人多
因为老人大多行动不便
火灾发生后
往往会造成更大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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