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淄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淄川区委批准,淄川区纪委监委对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原六级职员谭延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延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高利转贷,非法占用土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借用资质、工程款拨付、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谭延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川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川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谭延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公廉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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