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通知

教育   2024-09-14 17:04   辽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提升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现面向全体师生征集成立新学生社团。我们诚挚地邀请热爱生活、富有创造力、渴望在热爱的领域闪闪发亮的你,携手共创属于我们的多彩社团世界。

一、成立社团的目的与意义: 

1.拓宽兴趣领域:凝聚学生潜能,发扬个人特长,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探索新知、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平台。

2.增强团队协作:通过组织社团活动,培养同学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全面发展:社团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组织能力等。

4.丰富校园文化:举办多姿多彩的社团活动,为校园活动增添活力与色彩。

 二、社团成立流程:

      凡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由筹备人员向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递交书面申请,由学生社团管理部完成对材料的审查,组织社团成立答辩会,在答辩会上投票。如无特殊情况,如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不予批准成立。

1.筹备阶段:需由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明确社团定位,拟成立学生社团章程;邀请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2.提交申请:填写《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并附上学生社团章程等相关资料,提交至学生社团管理部。

3.审核评估:学生社团管理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周内,就能否开展筹备工作作出答复。组织答辩会答辩,通过批准的学生社团经由学生社团管理部上报团委批准、备案,进入考察期。

4.批准成立:经审核通过后,由团委下发社团成立批文,社团正式注册成立。

5.招新宣传:社团成立后,可参与学校社团文化节进行统一招新,进行宣传推广,社团禁止私下私自招新。

 三、社团规定


1.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生社团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由团委具体指导,接受学生社团管理部的监督管理。

2.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范围内活动,开展活动前需上交申请书或策划案,严禁私下举办活动、开展纯商业性活动、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等。

3.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考察期为6个月,考察期内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立刻撤销社团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4.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不允许涉及宗教文化、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不允许跨地跨校联合成立。


 四、成立临时团支部


     所有学生社团均需成立临时团支部,设立五名支部委员,即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实践委员。支委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组织社团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截止日期:


     请有意向成立新社团的师生务必于9月14日至9月20日16:00前完成所有申请材料的提交工作。


六、联系方式:


      对于学生社团成立过程中的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沟通交流,请随时联系学生社团管理部,联系人:郝天舒,联系方式:13630319815(微信同步)

     青春如火,社团如星,点燃激情的引线;青春如花,社团如画,展现魅力的风采;青春如诗,社团如歌,唱响华丽的乐章。我们坚信,每一个创意的火花都能点燃无限的激情与可能。让我们尽情展示自己的热爱!让每份热爱都有回响!多彩社团由你发起,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


编 辑 / 付熙然 倪睿思

审 核 / 王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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