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岗位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0名,岗位如下:
高中10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8名: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体育1名;
小学2名:语文1名,数学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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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如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7.学历、学位条件(必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8.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9.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往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小组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5日依次赴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组织现场报名及招引相关工作。本次引进实行岗位递减制度,上一考点招满的岗位不再作为下一考点引才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关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各相关院校招就处官网发布的通知。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17:00前),将填写完成的《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xqjyjsz@163.com邮箱进行初审。
3.报名所需材料:
(1)《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本专业为师范类,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生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7)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8)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低于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经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适当调整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才岗位数比例,比例不低于 2:1,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研究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七)办理聘用
四、其他事宜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考试诚信制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稀土高新区组织的各类专项招聘考试。
(四)全程审查制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472-5311003 5311015
(七)监督电话:0472-530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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