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征集 | “我眼中的家乡变化·我快乐的假期生活”摄影征文大赛

教育   2024-10-01 19:40   新疆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展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祖国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新师人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现举办新疆师范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我眼中的家乡变化·我快乐的假期生活”摄影征文大赛,热忱邀请广大新师学子用优秀的摄影、征文作品,展现祖国丰富的人文景观、烂的历史文化、奋进的时代新貌,和学校砥砺奋进的变化与成就。

一、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家乡变化·我快乐的假期生活”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7日

四、活动形式

围绕“我眼中的家乡变化”: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讲述和展现学生家庭和所在城市、村落或社区发生的具体变化,呈现当前拥有的美好生活;围绕“我快乐的假期生活”:聚焦“十一”假期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旅游打卡、美食美景等进行创作)。可选用照片以及主题征文的方式,作品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针对性与主体性。主题作品可以是系列作品也可以是单幅作品。

五、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将分为征文摄影两个类别展开。

(一)摄影类作品

黑白、彩色不限,摄影器材不限,艺术摄影、人文摄影、纪实摄影均可,作品所反映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无肖像权纠纷。摄影作品以图片文件提交,格式为JPG,大小为2MB-20MB。若为组照,则每组不超过4幅,且需标明顺序。

(二)征文类作品

1.围绕活动主题,描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家乡建设的辉煌历程;阐述家乡的社会、经济、科技、教育、人文、生态、民生等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革带给自己的感受;讴歌为时代发展、社会进步拼搏奋斗做出重要贡献的典型形象和先进人物。

2.文章体裁不限,主题需积极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字数 800 字以上。文章以电子档方式进行投稿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固定值28)。标题上方落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班级、联系电话。

六、竞赛细则

1.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方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主办方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5.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6.优秀作品,将在学校进行线上、线下展出。

七、奖项设置

每种类型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6 名、三等奖 10 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个人均颁发证书和奖品;按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八、提交方式

(一)小程序提交: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作品。

(二)邮箱提交:摄影类作品以压缩包形式于10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2201386950@qq.com,文件以作品名称+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征文类作品以Word文档格式于10月7日前发送至2265989978@qq.com,文件以作品名称+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注:提交方式二选一即可,不可重复提交。

END


文字来源 |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编辑 | 刘梦圆

校审 | 邱鸿福
责任编辑 | 董聪聪
总编 | 陆娇

运营 | 新疆师范大学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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