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的决定

民生   2025-01-09 19:55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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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议案的决定

(2025年1月9日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县党委全会及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

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至1月8日中午12时,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建议13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确立议案4件。分别是:

1.马维云等代表提出关于建设金贵镇联星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议案;

2.哈霜莹等代表提出关于实施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议案;

3.宋瑞等代表提出关于实施常信乡谭渠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议案;

4.张志华等代表提出关于对贺兰县暖泉水厂自来水入户管道改造的议案。

此外,议案审查委员会还收到苏万君等代表提出的建议13件,以上建议将由贺兰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整理,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办理结果向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丨编辑:张   扬

丨责编:马   越
丨审核:王浩亮
丨签发:马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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