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滁州一人拖欠工资!

文摘   2024-11-01 22:05   山西  

10月21日,琅琊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执结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彭某、杨某某与滁州市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救援服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汽车救援服务公司应支付彭某工资39000元、杨某某工资57342元。后因汽车救援服务公司未履行裁决,彭某、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回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汽车救援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史某某,史某某表示因资金紧张,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彭某和杨某某亦不接受史某某提出的分期支付方案,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帮助二人拿到工资,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该公司名下有多辆拖车,但一时无法确定车辆所在地。



10月21日下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按图索骥”顺利找到汽车救援服务公司名下拖车,并与拖车驾驶员说明来意。拖车驾驶员随即联系了史某某,待史某某赶来后,执行法官顺利将其拘传回院。



到院后,执行法官向史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史某某若其再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不仅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也会将拖车扣押拍卖。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史某某当场付清拖欠彭某、杨某某的全部工资。至此,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 | 琅琊法院

编辑 | 李荣

审核 | 吴海君

审签 | 马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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