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新区发布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

文摘   2024-11-12 11:21   浙江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促进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省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州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有关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或完工的农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8项物品和材料(不包括智能设备),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一套房或同一业主多套房者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本次补贴的对象以2024年8月22日之后购置装修材料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备案(报名)办理截止2024年1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基于补贴资金有限,本次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排名和定户。













二、补贴申领流程
(一)备案。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装修前在“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向新区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农房和无物业管理的楼房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要做好登记(附件1)(登记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2、房屋装修原平面图纸或改动后装修图纸或说明;3、房屋合法权属文件),并向街道备案(附件2)。新区行政执法支队与各街道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备案信息汇总至新区城乡发展局。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个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

(二)摇号。新区城乡发展局在收齐备案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摇号,本次摇号使用公证处的摇号软件并公证,按中号业主先后确定排名,并在“台州湾新区”微信公众号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tzwxq.zjtz.gov.cn/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因本次补贴资金有限(补贴金额为120万元),按摇号排名从先到后,补完为止。本次补贴活动后续如有资金补充,按顺序递补。

(三)申领。中号业主在接到街道申领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街道办理申领补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备案通知书(附件3)、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附件6)、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附件7)、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8)、产权人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审核拨付。各街道对中号业主进行审核,审核分两方面进行:一方面对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齐全的允许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装修情况开展核查。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资料不齐全(3个工作日内未补齐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此次补贴资格,后续均不得参加此类补贴活动。申领材料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报送新区城乡发展局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新区城乡发展局与新区社发局在发放补贴前将对房屋补贴情况进行比对,避免同一套房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咨询电话

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 0576-88900772、0576-88820915

台州新区社会发展局 0576-88538548

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 0576-88511863

三甲街道 0576-88110052

海虹街道 0576-88865227

椒江农场 0576-89052026













附件

1.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申请登记表

2.台州湾新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装修备案表

3.台州湾新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装修备案通知书

4.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汇总表

5.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领材料清单

6.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物品材料清单

7.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前后对比图登记表

8.申领补贴承诺书

9.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申请补贴汇总表

10.台州湾新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审核表





来源丨城乡发展局

编辑丨王超

责编丨林谦谦

签发丨金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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