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桑某与布某在执行过程中玩起了“失踪”,经承办法官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且多次虚假履行拖延执行,在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治多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将二被执行人控制,承办法官对桑某和布某采取司法拘留以示惩戒。公安与法院的执行联动,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发挥了关键作用。
案例二
拉某和周某系本院某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原系邻居关系,后因金钱债务纠纷双双诉至法院,对这起双方当事人纠缠长达十年的案件,由主管院长朋措扎西、审判部门更铁加法官、执行部门才仁多杰法官审执协调配合,历经3天20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以物抵债170.71万元,真正实现了息事宁争,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司法温度,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亲朋的高度赞扬。
案例三
执行局“常客”王某今年有多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后仍拒不主动履行,传唤其到庭后,打算继续达成和解协议拖延执行,看穿一切的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以示惩戒,在拘留2天后,王某的朋友以耽误工期为由,代为履行35万元。
案例四
被执行人土某长期在石渠县德荣玛乡放牧为生,因路途遥远,加之其在深山放牧,对于限高等执行措施对其不能产生良好的约束力,为此执行局局长任立辉带队进山寻找土某,在当地政府党委的大力支持下,由其亲人代为履行13200元,并保证剩余案款会在10月份主动履行完毕。此案例充分体现出当代牧区执行法官的执行能动性和灵活性。
此次集中执行执“顽瘴” 终本清仓清“痼疾”行动中,执行局干警不遗余力,风雨无阻的寻找被执行人,夜以继日的在拘传、调解、体检、拘留路上,以强有力、高频度、多思路、广渠道的执行行动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总计出动执行干警、法警15人,警车5辆,赶赴10个执行现场,拘传15人次,拘留7人次,扣押1辆车,执行完毕8件,执行和解5件,终本清仓4件,执行到位293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玉树市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立审执”工作协调运行,完善执行联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执行主动性、积极性,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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