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法律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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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公布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2024年11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少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少云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拆迁安置补偿、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黎少云身为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违法,“退而不休”,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后仍不思悔改,顶风违纪,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官形象。黎少云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黎少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清廉三亚”微信公众号8月2日消息,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少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黎少云,男,1960年12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函授大学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历任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副院长。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督查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