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律师 | 宝妈在月子中心两次吃到“含虫餐”,负责人:证明没打药
民生
2024-11-01 15:02
湖南
田女士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她入住长沙莘月荟月子中心期间,两次吃到“含虫餐”,月子中心负责人对此的回应让她和丈夫倍感气愤。“花了几万块钱,难道是为了过来吃这个蛆和虫子的吗?真是花钱遭罪。”田女士告诉记者,她于今年7月13日在莘月荟月子中心缴费24000元进行产后康复,康复期为28天。10月2日入住后,她分别于10月21日、28日,在月子中心提供的餐食中吃出虫子。“第一次在青菜里吃出了一条菜虫,感觉很恶心。跟他们反馈后,他们表示换一盘菜,我表示愿意理解,原谅他们。没想到,还没到一个星期,就在羊肉里发现了蛆。令人气愤的是他们说菜里有点虫子怎么了,还能够增加蛋白质。”田女士说。莘月荟月子中心负责人文先生表示:“可能是当归里有点小虫,但你说是蛆,我就不知道怎么理解了。因为羊肉是当天来的,只放了点当归去腥,我觉得不是蛆。青菜里难免会有菜虫,有菜虫就证明没有打农药。如果她身体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检查,按正规程序来就是。”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很快,市监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市监执法人员表示,会对该月子中心展开调查。对于田女士提出的全额退费要求,月子中心负责人表示无法满足。“她想要全额退款,我不同意,因为我别的服务都已经到位了,28天的月子坐了27天,最后一天菜里吃出了虫子,就按正规程序走,怎么赔我都接受。”蒋阳媚律师认为:宝妈与月子中心之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店方应当为产妇在饮食起居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现宝妈反映在月子中心提供的餐食中吃出了异物,据此可以认为店方提供的餐食未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有违约情形,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因提供的食物不符合食品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宝妈还可以向月子中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至于价款基数如何确认,则可考虑以该顿餐食的价值或价格为标准。第二,宝妈要求全额退款不属于合理的诉求,毕竟月子中心已经提供了28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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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雷凯 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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