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 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更好满足群众对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的需求。 要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积极推广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 要提高审评审批质效,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对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减免临床试验。 要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开放合作。 要及时跟进医保、医疗、价格等方面政策,协同发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提高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 要科学规范抓好机制的实施工作,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涵养税源,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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