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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污染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专家组建议,1月2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太原市2024年~2025年秋冬季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第四号调度令,确定于1月23日0时至24日24时采取减排措施。
根据1月22日我市和晋中市、吕梁市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省保障中心推送信息和专家组等研判分析,1月23日至24日,我市以偏南风为主,湿度增大,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数小时重度污染过程,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4级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为此,我市将严格管控4类污染源。
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严格执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各责任单位落实烟花爆竹“五禁”检查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要求,发现燃放行为予以制止、劝阻。加强平台值守,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移交责任单位处理处置。调度令期间,暂停对收缴烟花爆竹的销毁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严查违规存储、燃用散煤和煤制品行为及露天焚烧行为。
重点针对土方作业施工工地,加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停工整改;达不到焊接烟气收集处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暂停焊接作业;针对施工使用机械进行检查,对使用未编码等级和不符合使用范围要求的机械予以清场,对排放超标、冒黑烟的依法处罚。强化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进行“大扫除”,道路清扫采用湿扫作业。全市范围内停止道路冲洗、洒水、喷雾等作业。雪后及时清扫积雪,清扫后的积雪及时清运,不得将积雪堆存在道路中间碾压融化。
加强远程监控值守,监督重点企业执行“一口一策”协商减排要求,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企业污染排放。强化现场执法,重点查处超标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设置污染旁路、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企业门禁系统和使用车辆的检查,对使用不符合要求车辆的、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罚。全市集中供热热源厂落实“先气后煤”要求,在燃气锅炉满负荷运行仍不能保障供暖需求的前提下,方可启动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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