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冠军与被执行人李亚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亚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申请执行人刘冠军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李亚军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鲁1726执1684号
被执行人:李亚军,男,汉族,2001年1月22日出生,鄄城县临濮镇李楼行政村李楼村289号,公民身份号码:372929200101224235。
涉案标的:未履行标的金额150000元。
(李亚军)
希望知晓李亚军下落的公民积极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以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详细住址、有效财产线索或协助拘留被执行人、扣押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的个人和单位,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协助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声明: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电话:0530-7103082
联系人:杨法官
特此公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
二Ο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鄄城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克白与被执行人钱文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钱文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申请执行人王克白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钱文杰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2)鄄执字第153号
被执行人:钱文杰,男,汉族,1970年8月18日出生,住鄄城县红船镇红船村904号,公民身份号码 :372929197008180632。
涉案标的:未履行标的金额141797元。
(钱文杰)
希望知晓该钱文杰下落的公民积极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以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详细住址、有效财产线索或协助拘留被执行人、扣押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的个人和单位,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协助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声明: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电话:0530-7103082
联系人:杨法官
特此公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
二Ο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来源菏泽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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